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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微评 | 王春林:生命存在的痛楚与究诘——评余秀华自传体小说《且在人间》

2023-05-10 14:56:27

诗人余秀华


生命存在的痛楚与究诘

——关于余秀华自传体小说《且在人间》

王春林

余秀华自传体小说《且在人间》刊载于2018-2《收获》

且在

人间
























 

诗人余秀华在中国文坛的横空出世,应该是2014年底2015年初的事情。2014年11月,余秀华的诗歌发表在一般被誉为“国刊”的《诗刊》杂志上。2015年初,伴随着她一首名为《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诗歌的爆红网络,余秀华的名字不仅很快传遍大江南北,而且围绕其诗歌创作的评价问题,迅速在诗歌界引发了一场规模不小的争论。


余秀华的诗作之所以能够引起大范围的关注与争论,与她的身患残疾可谓关系密切。1976年,余秀华因出生时难产与缺氧而导致脑瘫,不仅行动不便,而且说起话来口齿不清。如此一位脑瘫患者,仅仅只是接受过中学教育,便不仅可以在如同《诗刊》这样的“国刊”上发表诗歌,而且其诸如《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样的诗作竟然还不胫而走,成为当下时代受众人数最多的诗作之一,所充分说明的,正是余秀华一种与生俱来的文学写作天赋。也因此,伴随着数本诗集的相继出版,余秀华很快成为了当下时代中国诗歌界的一位现象级人物。然而,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不久前在国内顶级文学刊物《收获》2018年第2期的目录上,竟然出现了余秀华和她的自传体小说《且在人间》。


余秀华不是一位诗人么?她什么时候开始小说创作了?虽然说当下时代的中国文坛的确有不少诗人从事小说创作并且取得突出成就的先例存在,但余秀华的由诗歌而迅速转向小说创作,却还是令我颇感惊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余秀华不出手便罢,她的小说创作一出手,其处女作就登上了多少中国作家梦寐以求的《收获》杂志。


《收获》杂志各位编辑先生在审稿上的严格程度,我个人是略有所知的。唯其因为《收获》的编辑一直坚持如此一种甚至严格到苛求程度的审稿尺度,所以这本杂志才能够长期保持中国当代文学的标高水准。既如此,初始涉足小说创作的余秀华的处女作,就能够战胜九九八十一难,就能够通过道道关卡,最终发表在《收获》杂志上。这种发表方式本身,就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其小说作品思想艺术成色的十足。但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对《收获》杂志的高度信任,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不管怎么说,余秀华的小说作品究竟如何,还得自己亲自认真地阅读之后的结论才算数。也因此,一拿到这期《收获》,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对余秀华《且在人间》的阅读。谁知一读之下,竟然难以释手。在认真地读过两次之后,一个可以确证的事实就是,余秀华的处女作之所以能够发表在《收获》这样的顶级文学刊物上,与诗人的知名度不存在什么关系。《且在人间》在《收获》的发表,完全是作品本身所抵达的思想艺术高度使然。


面对《且在人间》,首先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收获》杂志在发表这篇小说时专门为它设置了一个栏目,就叫“自传体小说”。不把余秀华的小说放置在一般的小说栏目,而要专门为她设置一个栏目,可见这部《且在人间》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小说作品。一般来说,小说这一文学文体最突出的一种艺术特征,就是虚构性本质的具备。尽管我们也一直在强调小说真实性的具备,但这种真实性却很显然是艺术层面上的真实性,是一种作家通过合乎常情常理的艺术虚构所抵达的生活真实、社会真实以及人性真实。换言之,一部理想意义上的小说,恐怕就应该是凭借人物与故事情节的双重虚构而最终完成对于生活真实、社会真实以及人性真实充分有力的艺术揭示。


我们之所以强调余秀华的这部《且在人间》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小说作品,显然因为其“自传性”色彩的具备。事实上,与通常意义上的小说相比较,所谓“自传性小说”多少带有一点自相矛盾的意味。一方面,小说本身就是一种不仅允许虚构而且必须有所虚构的文学文体。另一方面,“自传性”本身却又带有非常突出的纪实性特点。既要虚构,又要纪实,其间矛盾性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一种事实。然而,余秀华的《且在人间》中虽然有一定纪实性因素的具备,但其中却仍然有明显的虚构性因素存在。《收获》之所以没有将这部作品径直命名为“纪实文学”或者“非虚构文学”,根本原因自然在此。


就这样,正因为余秀华的《且在人间》既有纪实性因素的存在,也有虚构性因素的存在,所以《收获》杂志才为其特别设置了一个“自传性小说”的栏目。其中的“自传性”,毫无疑问意在强调文本中女主人公身上叠加呈现着诗人余秀华很多真实的人生经历。然而,在真切再现自身真实人生经历的同时,余秀华却也不无充分地调动了自己多年来对于周围人群的观察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有着明显不过的艺术虚构。这样一来,面对着《且在人间》这样一个亦虚构亦纪实的多少带有一点不伦不类意味的文学文本,《收获》杂志也只好破例为其特别设置一个“自传性小说”的栏目了。换一种角度来看,《收获》杂志能够破例为余秀华的《且在人间》特别设置一个新的栏目这种行为本身,却也反过来在某种程度上证明着这家顶级文学刊物那样一种“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开放式办刊理念与气魄。但不管怎么说,身患脑瘫的残疾诗人余秀华,不仅诗名满天下,而且一涉足小说创作,处女作就能够发表在《收获》这样的文学名刊上,无疑再一次证明着其写作天赋的具备。


余秀华非同寻常的写作才情,首先突出不过地表现在小说开头处一段令人倍感惊艳的文字中。“风刮在脸上,如纤细的鞭子,弄得她面部神经愈加紧张。她伸出手去,想捉住这些鞭子,显然,不可能。北面的天阴沉沉,很重,一场雪正在往这里汇聚。”“风刮得她睁不开眼睛,为了保持身体平衡而晃动在外面的手被风割到骨头里了。”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离开了语言,所谓的文学便荡然无存。既如此,一位作家的写作才情,首先就体现在他对于文学语言的操持使用上。余秀华的情形,便是如此。


细细琢磨这段文字,其令人惊艳处主要有三。其一,比喻手法的使用。很大程度上,文学就是比喻。离开了精准到位的形象化比喻,文学世界很可能就不复存在。把冬天的“风”比作一条条“纤细的鞭子”,就是此处一个特别贴切的比喻。


其二,动词与形容词的使用。相比较而言,余秀华这段文字中动词的使用更能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尤其“捉”与“割”二字,更是传神至极。备受冬日寒风之苦的女主人公周玉,竟然企图伸出手去把“风”这条“纤细的鞭子”“捉”住。为什么会生出如此一种想法呢?只因为那条鞭子太过可恶,竟然可以把残疾者周玉身在外面的手给“割”到骨头里去。一种竟然能够把人的手给“割”到骨头里的风,其张牙舞爪的嚣张程度,自然可想而知。动词之外,如同“重”这样的形容词的精妙使用,也无法被忽略。一个“重”字,便把大雪来临之前那种天色阴沉的程度给写出来了。质言之,余秀华对动词与形容词的使用,直如王国维先生所言:“‘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①余秀华的炼词炼字功夫,尽管说还达不到王国维先生所称颂的那种程度,但其精准与形象程度,却也的确能够令人过目难忘。


其三,更重要的一点,恐怕还在于一种象征隐喻方式的巧妙使用。关于小说开头的重要性,曾经有论者写到:“开头之重要于此可见一斑也。尤其在《红楼梦》这样优秀的作品中,开头不仅是全篇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能起到确定基调并营造笼罩性氛围的作用。至少,如以色列作家奥兹用戏谑的方式所说:‘几乎每一个故事的开头都是一根骨头,用这根骨头逗引女人的狗,而那条狗又使你接近那个女人。’”“假如《红楼梦》没有第一回,假如曹雪芹没有如此这般告诉我们进入故事的路径,假如所有优秀文学作品都不是由作者选择了自己最为属意的开始方式,或许,我们也就无须寻找任何解释作品的规定性起点。”②


令人欣慰处在于,余秀华为自己的《且在人间》所设置的开头也可以说别具韵味。从表面上看,余秀华所描写的不过是一幅常见的冬景图,意在展示冬天狂风的酷烈。但只要我们读过全篇之后,把这个描写冬天狂风酷烈的小说开头与总体性的故事情节联系起来,那么,你就会发现,余秀华笔下的这幅冬景图,就完全可以被看作是总体故事一种特别贴切的象征性隐喻。在小说的开头处,就借助于自然景物的描写而把总体的故事情节象征性地传达给读者,在展示作家出色语言才能的同时,所充分见出的,正是余秀华一种突出的艺术智慧。


既然是“自传体小说”,那小说女主人公周玉身上很明显地有着余秀华自己的影子,也就是无可置疑的一种文本事实。既然以自己为生活原型,那这部《且在人间》,就毫无疑问是一部书写表现脑瘫患者苦难生存状态的小说作品。


具体来说,在这篇集中聚焦于周玉情感状态的“自传体小说”中,作家对于残疾人周玉严重缺乏尊严感的情感生活的书写,主要通过周玉与周边三个(对)人之间的关系而表达出来。


首先是周玉的父母。身为周玉的亲生父母,面对着周玉这样一位残疾女儿,他们的情感是非常复杂的。一方面,他们固然对她有着亲情的关切,但在另一方面,正是从这样一种充满关切色彩的亲情出发,他们才会对周玉的生活充满发自内心的忧虑。无论是做主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吴东兴这样一位较女儿年长很多岁的外地人,抑或还是因为考虑到自己百年后女儿的没有着落所以便力劝周玉在不堪的婚姻状态中一味隐忍,实际上都是出于这个原因。这一方面,作品中有一个细节特别重要。丈夫吴东兴因为在荆门和人打架打不过人家,专门回来叫上岳父去帮自己的忙。没想到,从荆门回来后的爸爸突然间就改变了自己一贯的反对周玉离婚的态度:“爸爸回家了,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对周玉说了一句:如果你实在想离婚,我不阻拦你了。但是你要想清楚,以后你可能一辈子再也找不到人结婚,你这个身体状况摆在这里。你也可能去要饭,我们现在帮忙你抚养你的儿子,但是当我们老了或者不在了你怎么办?”虽然余秀华在这里采用了一种留白的方式,并没有具体交代爸爸到底在荆门遭遇了什么情况,但毋庸置疑的一点是,在荆门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爸爸对丈夫吴东兴的基本人格产生了重新的认识,所以他才会一下子就改变了一贯的反对女儿离婚的态度,虽然说他仍然会对周玉未来的生存表现出本能的焦虑。听到爸爸的这一番话之后,早已火冒三丈的妈妈,终于按捺不住地开腔了:“她妈妈冲了进来:你干什么呢?让你姑娘离婚?有你这样做大人的吗?周玉,我告诉你,我不允许!你看看你那样子,谁会要你呢?还以为自己是一朵花呢?人不人鬼不鬼的,还想离婚?!等我死了你再离吧。”一连串愤激的问话背后所透露出的,其实是妈妈所有的无奈与焦虑,以及如此一种无奈和焦虑长期累积之后所形成的满腹怨气。


细细推敲,尽管说父母上述复杂的情感状态从人性构成的角度来说绝对是可以理解的,但从周玉的角度来说,父母尤其是妈妈的这种态度是不可接受的:“周玉被她妈妈的话深深地伤害了,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妈妈竟然这样说她,这样侮辱她。她怎么知道自己的残疾给妈妈带来了这么大的伤害?”揆诸于实际的人性,虽然身为有着牢固母爱维系的母亲,面对着如此一位身患残疾的女儿,也难免会生出某种把女儿视作沉重负担的精神无意识。质言之,周玉妈妈一时愤激之下脱口而出的这一番话,所隐隐约约透露出的,正是这样的一种精神无意识。周玉之所以在听到妈妈的这一番话之后会产生备受伤害的感觉,根本原因正在于此。


其次,是丈夫吴东兴。小说中,身为周玉的“倒插门”丈夫,吴东兴和周玉不仅有着长达十年之久的婚姻,而且还育有一子。多少有点令人难以置信的一点是,尽管说婚姻已经维持了十年之久,但实际生活中的周玉和吴东兴却依然形同陌路:“但是吴东兴回家,让她一下子烦躁了起来,仿佛自己的领域被一个人入侵了。结婚十年了,她怎么努力也没有排除这样的感觉……她用了十年的时间终于弄清楚和她结婚的这个人将是她永远的陌生人。”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那么,到了周玉这里,为什么长达十年之久的夫妻却依然会形同陌路呢?细究文本,关键问题恐怕还是因为他们在相处的过程中吴东兴对周玉的尊严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具而言之,吴东兴对周玉的精神伤害主要通过这样几个细节体现出来。其一,眼看着年关就要到来,在荆门打工的吴东兴有五百块钱没有从老板那里要到手。为了把这五百块钱要到手,吴东兴不惜把周玉串掇到荆门去讨要工资:“吴东兴看着周玉,说:周玉,等会老板的车从这个门出来,你就拦上去。你是残疾人,他不敢压你!周玉问,如果压上来,怎么办?吴东兴不耐烦地说:你不这样,怎么要得到钱?”吴东兴的本意,是借助于周玉的残疾要挟老板。但问题的关键处在于,一边是五百块工钱,另一边却是周玉这样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这样的两边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称的。为了讨要五百块工钱,吴东兴竟然不惜把残疾妻子的性命赌上。由这一细节可见,周玉生命在丈夫心目中其实早已轻若鸿毛,不值一钱。面对吴东兴的如此一种歧视,生性刚硬倔强的周玉自然不肯轻易就范:“周玉的心一下子就炸了:五百块钱?你让我去撞车?不,我不干!周玉跌跌撞撞地出了人群。”


其二,在与周玉成婚之前,吴东兴不仅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年龄,而且更是隐瞒了自己曾经的斑斑劣迹。却原来,这位看起来有点可恶的吴东兴,也有着堪称曲折的一段人生经历。由于家里兄弟姐妹众多,他在家里很难得到来自于父母正常的家庭关爱。携带着这样的精神创伤,吴东兴年仅十六岁的时候,就被迫外出打工。等到他二十七岁,在外面打工、流浪已经整整十年之久的时候,不期而遇地喜欢上了工地上一个同样孤苦伶仃的女孩子。没想到,好景不长,没过多久,这位姑娘就移情别恋,喜欢上了吴东兴的一个同乡。吴东兴一时气急,就在一天夜里把自己的同乡灌醉之后,霸王硬上弓似地硬是把姑娘给睡了。,把吴东兴告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事实上,对于身有残疾的周玉来说,无论是他的年龄,,某种意义上,都不是不可以原谅的。真正的不可原谅处,乃在于吴东兴刻意的隐瞒行径:“可是我怎么可能心疼你。周玉悲伤地想:你隐瞒了你的年纪,隐瞒了你的经历,更要命的是你结婚只是为了有一个落脚的地方。你看中了残疾的我,你觉得我的残疾能抵消你身上的诟病。你这么不尊重我,不尊重婚姻,你让我怎么心疼你?”


从心理学上说,愈是身患残疾者,愈是有着超乎于寻常的自尊。甚至于,在很多时候,如此一种自尊竟然会达到病态的地步。残疾人周玉的自尊,虽然没有达到病态的地步,但较之于常人有一颗更加敏感的心灵,却也是一种无法被否认的实情。质言之,周玉对吴东兴不满乃至厌恶情感的生成,与她这种多少有点过分的自尊紧密相关。


然而,且慢,虽然说吴东兴此人在周玉的心目中简直可恶到了难以被原谅的地步,但是,余秀华的难能可贵处在于,对于这位吴东兴,她从一个小说家的立场出发,却还是竭尽可能地企图从人性的角度给予一定程度的理解和宽容。在听到吴东兴的不无压抑的哭声之后,周玉的感觉是:“如果不是命运,周玉想:这个男人心里有多苦呢?他一定是想到了自己的苦了才这样哭泣。”


那么,吴东兴到底有什么苦呢?第一,他的苦来自于缺少正常的父母关爱。唯其因为如此,吴东兴才在回家后总是要和父母吵架:“他脆弱又懦弱,他希望别人能够给他帮助,但是他从来不知道怎么样去对别人好。”一个人能否正常成长,童年阶段的情感遭际有着很关键的作用。吴东兴的不幸处即在于,他的心灵实际上早在童年时期就已经在有意无意之间被不正常的家庭境遇给扭曲了。既然他不知道如何去对别人好,同样也就不可能从别人那里获得正常的好。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和周玉之间非常糟糕的夫妻关系,乃可以被看作是这一方面一个恰切的注脚。


第二,他的苦来自于三年的牢狱生涯。虽然说吴东兴的牢狱生涯完全称得上是罪有应得,但他的痛楚在于:,他的父母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他。他的心就冷了:人世间没有心疼他的人。他的父母都不心疼他,还有谁?”父母的这种无情之举,毫无疑问在进一步加深着吴东兴对世界和亲情的淡薄。


第三,他的苦还来自于妻子周玉对他的不屑。“周玉哀伤地想着这些。她实在想不清楚吴东兴到底想要什么。他想要周玉的尊重,但是他一开始就放弃了对婚姻的尊重。他没有想到的是作为一个残疾人的周玉,居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他希望找到一个逆来顺受的女人,但是命运又一次和他开了一个玩笑。他觉得自己太不幸了,娶残疾女人为妻本身就够不幸的了,但是周玉的倔强,她的轻蔑,又加深了他的不幸。”“作为一个上门女婿,他最初只想找一个家安身。愿望达到之后,他发现这个女人根本是他无法把控的。她竟然对他没有感恩之情,她竟然忽视自己的残疾和他对抗,她竟然不尊重他……”


尽管说吴东兴对于周玉的本能歧视不仅是周玉自己,而且也是我们所无法接受的,但如果设身处地地从吴东兴的角度来设想,由于自己的健全与周玉的残疾形成了极其鲜明的一种对照,所以本能地幻想周玉的逆来顺受,倒也可以在人性的层面上得到相应的理解。倘若不是遭遇不仅心理强势而且过分敏感的周玉,心存侥幸的吴东兴,或许也能够在这一方面如愿以偿。尽管说吴东兴的确有其不可原谅的傲慢之处,但从以上的三个方面出发,断言他同样是一位生活中的不幸者,其实也是一种能够被我们接受的结论。


既然是“自传体小说”,周玉身上有余秀华的影子,就是无可置疑的一种文本事实。就此而言,作家能够在小说写作的过程中,超越一己的私人恩怨,尽可能地给予如同吴东兴这样的人物形象一种足够的同情之理解,乃充分说明着余秀华作为一位小说家的尽心称职。


再次,是身为钟祥广播节目主持人的阿卡。周玉之所以会和这样一位看似距离十分遥远的广播节目主持人发生关联,乃源于周玉对一档音乐节目的热爱:“每天黄昏的这个时候,收音机里有一档音乐节目叫:黄昏的歌吟。她喜欢这个节目的名字,也喜欢这个节目的主持人阿卡。阿卡的声音是一种粗糙磁性,有一种不完美的任性。”正因为喜欢阿卡和他主持的节目,一直觉得自己陷身于人生泥淖中的周玉,不仅给他写过信,而且也还通过电话。这一次,在经受了帮吴东兴讨要工钱的奇耻大辱之后,倍感受伤的周玉又一次打电话给阿卡。没想到,阿卡不仅亲自下楼接她,而且还对她说:“我知道你对我的感情,我会珍惜的。”如此一种不期而至的表白,自然会对虽然长期处于情感封闭状态但内心情感却十分活跃的周玉形成了极其强劲的刺激。这种刺激的直接结果,就是促使想象力本就发达的周玉,一时之间陷入到了对阿卡一种一厢情愿的爱恋状态之中:“阿卡阿卡啊!她曾经多么努力在以往和他的交往里不对他产生爱,不对他动感情,她几乎是苛刻自己这样做了。她知道自己是一个容易动感情的人,她对容易动感情的自己有一份警惕。她愿意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不愿意爱上他。她知道自己不配,不配去爱,也不配得到爱。但是这一刻,她知道自己爱上他了。”


一方面,即使是当事人周玉自己,也非常清楚地知道这种爱的不可能,知道这是一种绝望之爱:“她明明白白地感觉到自己被自己吐出的丝上上下下地缠在了中间。其实没有任何人需要她吐丝,没有任何人需要她自作多情,但是她犟不过自己的心。这样说,她还是觉得自欺欺人:她不过就是一个懦弱的女人,她不过就是被自己爱的幻影绑架了。”


但在另一方面,人的情感就是如此奇异的一件事情,明明知道不对等,明明知道不可能,但一贯耽于幻想的周玉,就这样不管不顾地爱上了主持人阿卡。然而,只有在跟阿卡第二次在钟祥见面,在阿卡把她曲里拐弯地带到一家简陋的宾馆房间,在阿卡猝不及防地把他的手伸向她的下身的时候,她才彻底明白,却原来,阿卡所谓特别珍惜她的感情的说法不过是一个骗局。面对如此一个精心设置的骗局,周玉的本能反抗是非常激烈的:“这时候阿卡一把扯下了她的裤子。周玉一下子弹了起来,她突然想起吴东兴曾经的动作,她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不!她大声叫了起来:不,阿卡,我不能,你走,你走!她用了全身的力气把阿卡推了下来。”就这样,伴随着阿卡真面目的暴露,一场本就虚幻的爱情,最终还是化为了肥皂泡一般的幻影。


事实上,尽管早已意识到阿卡很可能在欺骗自己,但周玉还是愿意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他的。但必须指出的一点是,她的这种心甘情愿只是理性层面上的。因为日常生活中的周玉总是处于感性和理性的冲突状态之中:“周玉真是一个古怪的人,有时候她也为自己的这种古怪烦恼:她的感性会如潮水一样淹没她,也淹没其他人,但是很快,她的理性就会站出来收拾残局。她有时候对自己的感性非常厌弃,厌弃了感性,反过来也厌弃理性。如果她只具备一种:或者感性,或者理性,她一定会快乐许多。但是不幸得很,她的感性和理性一样强烈地存在于她身上。”


虽然从理性的层面说,她有极强烈的愿望把自己的身体交给阿卡,但她的感性对此却不答应。她之所以在关键时刻拼命挣脱了阿卡,根本原因正在于此。然而,更细致地推敲一下,掩藏于她的所谓“感性”之后的,其实仍然是她个人无意识深处那种自尊情结作祟的缘故:


“尊严?周玉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总是很迷惑:她这样去找阿卡是不是有尊严?就是说尊严也是有区分的,那么爱情里的尊严与生活里的尊严哪一个更重要呢?而尊严是从什么地方产生的?是产生于自己内心的感觉还是人与人的关系里的一种新的关系和感觉?什么时候产生的尊严才是重要的和必须的?一种尊严破坏以后能不能产生新的更好的尊严?”


这一连串的自我诘问,所真切透露出的,实际上正是身为残疾人的周玉日常生活过程中对于尊严问题的深长思考。唯其因为某种过分的自尊已然成为她的精神底线,所以在面对阿卡带有强烈欺骗性的性侵犯行为时,她才会不管不顾地予以坚决的反抗。


某种程度上说,小说就是一种离不开“矛盾冲突”的艺术,如何在矛盾冲突中展开故事情节,勘探人性世界,塑造人物形象,乃是一部小说作品的题中应有之义。余秀华的“自传体小说”《且在人间》,正是在周玉与她的父母、丈夫以及一厢情愿的“情人”这三组矛盾冲突中逐渐展开故事情节的。细究这三组矛盾冲突,一个共同的问题,恐怕就是周玉那过于敏感的自尊的一再被冒犯。对此,周玉也给出过自己的特别理解。


在她的理解中,所有这一切的发生,皆缘于自己有一个残疾的身体。只因为如此,所以,在这部篇幅不算长的“自传体小说”中,曾经多次出现周玉“痛恨”自己身体的文字。比如:“周玉这个时候对自己的残疾恨得牙齿痒痒:身体的残疾不是我的错,我为什么要无端承受这一开始就有计谋而没有一点情谊的婚姻?她感觉到真正的痛苦不是残疾带来的生活的不方便,而是引起的这么多问题。他们两个人都被困在中间,如两条缺水的鱼,越挣扎,在沼泽里就越陷得深。”再比如:“无论怎么想,周玉都感觉到沮丧。她的善良和才华为她打开了一扇门,而她的残疾却在后面迫不及待地又关上了。残疾!她咬牙切齿地恨它,它如同附加在她身上的另外一个人。她想把它扯下来,但是她这个时候却又找不到它。”


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虽然周玉特别厌憎自己的身体,但这具残疾身体的由来却又与她的个人意志全然无关。不只是她,甚至就连她的生身父母,你也都无法加以怪罪。因为,没有任何父母愿意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是残疾。也因此,周玉关于身体残疾的思考往往就会陷入到某种无解的“天问”状态之中。很大程度上,也正是这样的一类“天问”进一步引发了周玉,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余秀华,对于生命存在之谜的深度追问与究诘。


首先,还是那个一直令她纠结不已的残疾人的自尊问题。这一方面,周玉一个不无惊讶的发现就是:“但是这个村子里,几乎没有一个人站在她的角度,他们仅仅把人分成正常人和残疾人。从生产力的角度看,正常人肯定是有优势的。残疾人如果和一个正常人结婚,理所当然要牺牲自己的尊严和个性。”这里,一种恐怕多少会让人感到震惊的潜在逻辑就是,残疾人就不是“人”,或者说残疾人就不能够正常享有“正常人”所应该享有的那些“人”之为“人”的“尊严和个性”。质言之,正是如此一种发现让周玉陷入到了各种无解的生存疑问的困扰之中:“许许多多的疑问排山倒海地向黑夜里的周玉压下来。她感到死亡的恐惧可以暂时不理,但是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应该怎么办?如果她把阿卡和吴东兴对一个残疾人的看法归结为一类,那是不是说明周玉本来就该死,本来就应该得到这样的待遇?”“不,周玉的头疼了起来。残疾不是她的错。但是残疾是谁的错呢?”是啊,残疾究竟应该被看作是谁的错呢?既然周玉自己早已饱受残疾之苦,那她就完全有理由提出这样一个貌似带有终极色彩的尖锐问题。如果说找不到具体的人为此而承担责任的话,那责任最终就只能落到自己身上了:“就是说残疾本身就是自己的罪过,是你必须承担的东西。想到这里,周玉就恢复了一贯的绝望,她无论怎么想都无法给自己一个好的理由,让自己比较顺畅地在这个世界上活着。”


事实上,当周玉把残疾当作一种只能够由自己来独立承担的罪过来加以理解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对生命存在的思考逼近了本体论的层面。之所以这么说,乃因为周玉所提出的残疾之罪过问题,正如同人为什么活着一样,是一个不可能有答案得出的生命终极问题。


实际上,即使是诸如“人为什么活着”这样的终极问题,余秀华在小说中也有着指向明确的涉略:“活着,活着?人为什么活着呢?她的妈妈给她找了一个直观的理由:为了孩子而活着,为了孩子而迁就一切!周玉觉得这样的牺牲违背了生命的意义。如果说生命的意义仅仅在于传宗接代,那么这一代代没有理想的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又是什么?”


一方面,类似于这样的终极问题是不存在答案的,但在另一方面,余秀华能够在一部“自传体小说”中,从自己的残疾问题而推己及人地对生命存在的本体问题做一种深入的梳理与根本性究诘,本身就说明她的这部《且在人间》的思想触角已经由充满痛感的形而下日常生活书写进一步延伸到了对于生命存在的某种形而上的诘问与思考,其意义和价值显然不容轻易忽视。


就这样,一方面由于现实生存问题的逼迫,另一方面也由于精神层面上诸多问题的思索无解,对生活彻底绝望后的周玉,,一个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湖心深处,企图以溺水的方式了结自己卑微但却高贵的生命。若非被别人及时发现后打捞上来,周玉早已死于非命。


劫后余生的她,接连遭遇了从根本上改变了她命运的两件事情。一件是她的诗歌终于得以在一家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她拿到了离婚证。三件事情的先后发生,令周玉的生命状态发生了某种始料未及的根本变化:“周玉回家之后,突然平静了,一想到自己那么决然地去死,就觉得人间的事都不是个事了。她甚至不害怕村里人的嘲笑,她笑眯眯地迎接他们的评论,迎接他们的冷嘲热讽……残疾不是她的错,她觉得用残疾惩罚自己多么愚蠢。”尤其是在拿到离婚证之后,她竟然高兴得跳了起来,因为她知道“自己重生了”。


由此可见,周玉所走过的充满艰难色彩的生命历程本身,正可以被看作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这种说法的一种恰切注脚。生命获得重生之后,周玉的生命境界显然获得了明显的自我提升。这一点,突出不过地表现在小说的结尾处。半年之后,在得到吴东兴住院的消息后,周玉竟然主动提出要去医院照顾他。当妈妈由此而质疑她当初的离婚决定的时候,她给出的回答竟然是:“这个婚,无论什么时候,一定是要离的。我很快乐,妈妈,我很值得。”如此一种结尾方式,一方面固然意味着周玉生命境界的极大提升,另一方面却也从根本上凸显出了诗人余秀华一种带有强烈自我救赎色彩的悲悯情怀。

 

 

 

注释:

①王国维《人间词话》,第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5月版。

②张辉《假如<红楼梦>没有第一回》,载《读书》杂志2014年第9期。

                

     2018年4月2日下午16时10分许

          完稿于山西大学书斋

评论家王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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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王春林  《历史旋涡中的苦难与悲悯》 


宋尾  《完美的七天》


         一个刚丢掉工作的失意记者,酒醉后被人殴打,幸得多年前的邻居李楚唐搭救。随后,他受雇去完成这位前诗人的心愿:从山城出发,到滨城寻找与他失联近九年的情人杨柳。但到达目的地后他发现,雇主要找的这位情人在八年前就已因车祸去世。死因确凿,却又疑窦重重。在职业本能的驱使下,他展开了一番寻访和调查。可是,每当一个谜团打开,显现的不是真相,而是另一层迷雾。到底,有没有一个所谓的真相?杨柳究竟是死于意外,还是蓄意?在抽丝剥茧之后,似乎每一个相关者都有那个“动机”。不过,不到最后一刻,并无真相可言。而在这段寻找过程中,围绕记者本身的谜团也渐次解开。

 

黄永玉  《德国的阳光和星空》

 

 

即将出版    定价: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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