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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印刷自传、回忆录、家史等书籍都是违法的!送亲戚朋友也不行!

2023-05-10 14:56:27



倾听百姓呼声,接受社会监督。全媒体與论监督直播访谈节目《党风政风热线》盛大启航!


《党风政风热线》由西安市纪委、西安市监察局、西安广播电视台主办,西安市政府纠风办、西安新闻广播联合制作播出!

全媒体栏目《党风政风热线》刊播互动平台:FM95.0、AM810西安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周一至周五,每日早9:00——10:00播出,次日早7:30——8:00精华版重播,敬请关注。


主持人王东直播进行时~


今天(1月19日),西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处长田立宪和版权(出版)管理处主任科员华江虹做客《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节目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民法和知识产权法专家,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区纪委行风廉政监督员焦和平作为监督嘉宾,与上线单位互动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嘉宾阵容是不是很强大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很多听众通过“西安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参与节目,咨询相关问题。节目中,内部刊物、出版物印制和能否私自印刷自传、家史等问题等内容成为关注焦点。



两位嘉宾正在认真的回答我们与听众的问题


杨先生咨询:他父亲平时喜欢写点东西,回忆录想结集印刷,送给亲戚朋友,不对外发行出售,这样做可以吗?


出版管理处和印刷管理处的两位同志都表示,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如果印刷了,就是属于非法出版物。付印人和承印人都是违法的。


我国《出版管理条例》与《印刷业管理条》都有详细规定。我们的管理是依法依规进行的,没有授权我们不能做,但是授权的法律规定我们做的,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正式的出版物,一个是经过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出版物,包括书籍、杂志等,另一个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这个出版是有前提的,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才可以申请印刷,个人是没有资格的。


个人出书必须选择正规的出版社出版。


非法出版物,那么就是作为他这个出版物的出版者,是非法出版,那么作为承印的印刷厂就是非法印刷,那么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都有相应的条款规定。根据性质和经营,来进行处罚。比如说印刷发生的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已送司法机关;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这个书可不要随便印刷哦!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焦和平在节目中围绕出版和印刷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很多独到的观点。同时在加强市场监管、简政放权、制定和公开权力清单、依法行政以及法律修订等方面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栏目组人员与嘉宾的大合照来喽~~



今天没能收听到的朋友,可以在明天早上7点30分 收听FM95.0 AM810  西安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精编版,内容可是很丰富的哦。


节目预告


1月20日9:00——10:00,西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影视管理处和宣传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将做客节目,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节目将邀请碑林区、九三学社碑林区工委副主任  彭慧作为监督嘉宾,与上线单位互动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敬请各位听众参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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