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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宋代音乐人物传记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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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5月4日10:00—11:30
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新教学楼中415
课程导师:洛秦教授
特邀主讲:林萃青教授
主持人:黄艺鸥博士
演讲记录与整理:徐蕊博士
图像提供:李昂
录像:杨雷

以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为平台、由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和《音乐艺术》编辑部主办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课程“宋代音乐文化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系列课堂讲座活动,本周进行到美国密歇根大学林萃青教授系列讲座的第三场,为大家带来题为《编写宋代音乐人物传记》的精彩的学术演讲,由黄艺鸥博士担任主持。讲座初始,主持人黄艺鸥博士首先回顾了林萃青教授前两场讲座的主题内容,并陈述了林教授此次来华四场讲座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同时引导出林教授本次讲座的主题:“编写宋代音乐人物传记”。本场讲座始终贯穿林萃青教授在前两场讲座中提出的“Musiking”的概念,并引入到宋代音乐人物传记的领域,阐述他对宋代音乐人物传记的思考角度与写作方式,最终指向其对音乐怀古演出实践性的指导意义。讲座展现了林教授如何选择史料、分析史料以及其在音乐史研究中的想象力与实践力。讲座分为理论阐述与个案研究两个部分。
 
 
一、理论阐述

(一)为何要编写宋代音乐家传记
林萃青教授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其一,研究对象。林教授认同郭乃安先生的“音乐学,请把目光投向人”的观点,认为人是主体,人事是音乐商榷场景时空的经纬;没有人事资料的历史框架,音乐作品的美学、创作、结构、演风格文献等专题便无从全面展开。
其二,文化角度。他引述了孔子在《论语·阳货篇第十七》中“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的句子,强调中国历来有着对音乐中人文因素重视的传统,撰写音乐人物传记也符合中国音乐文化的传统思维。
其三,研究领域。目前有关宋代音乐作品的历史传承和发展的研究资料较少,而音乐人物传记的研究将配合宋代音乐历史的专题研究与撰写,从学科上丰富宋代音乐的研究。

(二)音乐传记的基本功能和特色
1、音乐传记的概念阐述
有关“音乐人物传记”的概念陈述与意义解释是本场讲座的亮点之一。林萃青教授比较了音乐人物传记与普通人物传记的不同,认为关键区别在于写作目的,音乐人物传记有明确的为理解音乐而写作的目的,其撰述要将针对“音乐商榷”的资料整理成有系统的历史描述,将历史人物的身份、时间等信息与音乐活动联系起来。其文体类似于中国传统的本末体与正史中的传记,但不同的是撰写目的与价值判断。林萃青教授举了两个例子:
例一是宋徽宗。林教授认为宋徽宗制作大晟乐等音乐历史事件,使得其在音乐史上有着与其在政治史上完全不同意义,因此音乐人物传记将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理解角度。
例二是姜夔和小红的故事。林教授围绕姜夔的《过垂虹》:“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曲终过尽松凌路,回首烟波十四桥。”引出姜夔与小红的历史人物解读方式,他提出了诸多的问题与思考,例如小红的年龄?范成大如何养家妓?小红作为人而不是符号,她为何去范成大家?小红离开姜夔后做了什么?等等,带着这些疑问,林教授谈到两个问题,第一是史料。他认为需要有条件地和有原则地读史料和用史料,他认为最好的传记资料是当时人在当时写的史料,同时需要十分注意史料撰写的角度。第二个是传记人物的身份。林教授认为人物身份概念的辨析十分重要,主张撰写的人物为主动参与音乐文化的人事,他提倡多角度地定义人物的身份。
2、与传统音乐传记的区别
首先在文本上,林教授认为宋代在正史中所见的与音乐传记相关的内容较少,更多的是关于宫廷雅乐变革,律吕宫调理论,伦理美学批评等内容,而与音乐传记相关的音乐家、乐妓等内容则多见于野史。
其次在内容上。传统的传记描述历来关注社会上层的音乐人士,而社会下层的音乐人士,特别是女性音乐家的传记非常少见。因此音乐历史人物传记的撰写将填补宋代音乐人物传记的匮乏。
在此基础上,林教授以姜夔在诗词序文中的自传描述为例,来展现如何架构音乐历史人物传记的描述空间。在解读这篇序文时,他以提问的方式引出了诸多思考,如:姜夔主要是从文学角度写自己的传记,那么从音乐角度如何理解他的身份?为何姜夔不是孤儿却要提出自己“孤不振”?为何姜夔特别通晓音乐?等问题。同时林教授又提到了姜夔在《霓裳中序第一》序言中的内容,从音乐传记角度来看,这首唐代的乐谱如何在长沙的寺庙中保存下来?其是否真的是唐代乐曲?姜夔如何选择此曲的内容?是否是二度创作?林教授认为可以从相关的史料进行推测和判断。

 
二、个案研究

林萃青教授以两个个案的解读阐述他如何撰写音乐历史人物传记。
个案1:欧阳修、苏轼与琴曲/琴文《醉翁亭记》
林教授从《醉翁亭记》出发,以章华英的《宋代古琴音乐研究》为史料基础,先整理出古琴曲《醉翁吟》的宋代音乐历史编年及其相关历史人物关系,同时思考《醉翁吟》的乐曲体裁演变。林教授以苏轼的个案展现了其研究中的北宋末年的文人音乐商榷,通过苏轼的案例来填补《宋史乐志》所未记载的北宋文人/上层社会的音乐内容,同时探索北宋琴曲诗词的交叉创作与演出批评,进一步以《醉翁操》从一曲演化到多曲进而形成曲牌的现象来探讨北宋琴曲、琴歌在演出中结构批评的细节,进而提出可对怀古演出做出指导。

个案2:张孝祥(1132-1169)
首先,林教授阐述其研究张孝祥的原因,一方面基于史料相对丰富,另一方面其本人通晓音乐,曾参与南宋宫廷雅乐改制,因此通过张孝祥能更多角度地理解南宋的雅乐及南宋音乐生活。他提出可从音乐和人的记忆的关系来理解张孝祥所处南宋时代的音乐。
其次,林教授认为撰写张孝祥的音乐人物传记不能做简单的编年史,而是将其有关音乐生平的诗词作为音乐人类学的音乐传记来写,将其中的音乐信息浓缩至一天中的事件呈现,类似于做人类学的报告,构思其音乐场景。他从音乐家庭社交生活、军旅音乐场景、音乐世界的雅俗商榷三个方面探讨张孝祥对自然的声音、人为的声音、雅俗的音乐的理解,由此探讨南宋多元化多重声音的音乐世界与南宋可能存在的声音元素。林教授认为这个案例有助于想象南宋音乐的声音交响场景,能理解南宋不同乐种演出场景中不同的演出手法与声音特色。
临近讲座的尾声,林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他提出宋代仍有大量的音乐历史人物需要关注,如周密、汪元量、严蕊、小红等,他提出研究宋代音乐史,可通过认识宋代音乐的大、小人物着手,接触他们丰富多彩的音乐世界,其复杂的音乐商榷中有着多样的音乐表现。

在本场讲座最后的提问环节中,林老师与同学们就如何辨析文学作品描述中史料的真实性、如何生动地描述史料记载较少的乐人、如何界定主动参与音乐活动的人物身份问题、研究方法是否为带入历史现场、研究的策略是否能从一个案例出发,然后以点延伸到面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与讨论。
 
讲座结束之际,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康瑞军教授有感而发,他认为林萃青教授的讲座既有趣又发人深省,中国音乐史受实证主义的影响,一直注重史料的建设,但在史观上的建设仍较为欠缺,而林老师举了很多例子,教我们如何发问,如何拓展学科的意义,如何思考古代音乐史的研究能为作曲、表演提供哪些支持性的服务,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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