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6年计划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2名,其中管理人员 73名,专业技术人员158名,教师1名。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了解最新贵州教育招聘信息,请登陆贵州教育网官方网站(www.gzsedu.cn)。
01
教育类招聘计划及岗位
(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教师岗位。)
02
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 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限截止2016年4月23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03
报考资格条件
1.。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 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23日。 岗位有其他年龄限制要求的,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04
报名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3日9:00至4月25日16:00期间
报名地址
“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
05
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6:00,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
资料修改时间
4月27日14: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在4月27日16:00前完成审核。
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
2016年4月23日9:00至4月28日16:00
缴费地址
“贵阳人事考试网”
报名费用
100元考务费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16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
4月28日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
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取消改报时间
2016年5月3日9:00至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6年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2:00
06
语言能力测试
报考须进行语言能力测试岗位的人员,须在笔试前参加相应语言能力测试。
07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分数线
由贵阳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08
资格复审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09
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0
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1
面试
面 试采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 加面试人员。
12
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3
体检
体 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 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确定。
14
考核
考核对象
体检合格的考生
考核内容
、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15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7989520(市招聘工作办公室)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759150(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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